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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更新时间:2016-06-06 来源:富源县墨红镇人大主席团 作者: 付天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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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红镇人大主席团组织调研组,对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社保中心和16个村(居)委会,听取了工作汇报,召开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调研组分析认为,墨红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通过加大宣传、完善机构、增加投入,促进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还需要从加强宣传引导、理解政策难点、完善制度衔接、严格基金管理、提升经办能力等方面加以完善。墨红镇人大主席团以墨红镇为个案,对其所积累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对策建议。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现状
  (一)参保情况。2015年,墨红镇共有城乡居民人口61281人,其中不符合参保条件的26419人,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条件的共计34862人,符合参保条件的34862人中有33498人参保。从性别看,符合参保条件的女性16780人、参保女性16152人,符合参保条件的男性18082人、参保男性17346人。从年龄看, 18—30岁3021人参保,比例为9%;31—40岁7836人参保,比例为23.4%;41—50岁9507人参保,比例为28.4%;51—60岁5234人参保,比例为15.6%;60岁以上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7900人,比例为23.6%。    
  (二)缴费情况。墨红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12档,分别为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元/年,2014年,60岁以下参保缴费的25598人共缴纳保费290多万元,选择100元档次的24470人,占95.6%;选择200元档次的822人,占3.2%;选择300元档次的109人,占0.42%;选择400元档次的4人,占0.02%;选择500元档次的191人,占0.75%;选择1000元档次的2人,占0.01%,其他档次没有人选择。
  (三)待遇享受。2015年,全镇向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600多万元,并为351个参保死亡人员办理了死亡注销手续,向其直系亲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费20多万元。
  (四)受益人感受。对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而言,每月的养老金虽然金额有限,但增加了一项比较稳定的收入,增强了经济自立能力,花钱不用看子女眼色了,有了自主权,他们将养老金主要用于补贴生活,大大改善了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有效提高了生活质量。对6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而言,解除了后顾之忧,减轻了赡养负担,经济上宽裕,社会认同感增强,家庭矛盾和纠纷得到缓解,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友好,社会和谐。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一组机构管运行,联动镇村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及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信息通报、督促检查工作;16个村(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形成了上下对应、协调一致的领导机制。二是增强业务经办能力。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原有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增配1名专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员,配备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三是发挥村级的服务职能。全镇16个村(社区)均确定1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由财政列支每人每月500元补助,确保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让群众不出村(社区)就能将事情办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四是实行人大代表监督。各村成立人大代表参加的监督小组,负责对保费收缴、待遇享受等工作进行监督,人大代表积极主动工作,累计发现问题45个,全部现场进行了纠正。
  (二)一个口径强宣传,营造好氛围。一是针对群众顾虑开展宣传。部分群众存在怕吃亏的思想和种种顾虑,全镇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和农村骨干的作用,以“进千家万户、讲千言万语”的方式开展宣传。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发动,把工作做到每个农民家中,帮他们算清对比帐,让群众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履行了多少缴费义务,可以享受多少养老待遇,政府补贴的优惠是多少,使部分持怀疑态度的村民消除了疑虑。二是组织活动集中开展宣传。组织举办村组干部业务培训班,让他们首先学懂、学通政策,使其尽快掌握业务,以便达到正确宣传政策、积极引导群众的目的。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期间,利用赶集日设点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对应保未保的人员进行重点宣传,现场讲解答疑。三是人大代表选区宣传。墨红镇人大主席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与原选区选民保持密切联系的优势,组织人大代表学习相关规定,吃透文件精神,切实掌握政策,进村入户带头向选区选民宣传这一重大的惠民政策,争取选区选民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同时,人大代表带头参保,发挥示范作用。
  (三)一批资金增投入,提升参保率。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在上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县级财政为二档每年每人补贴10元、三档每年每人补贴20元、四档每年每人补贴30元、五档到十二档每年每人补贴40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双女绝育户或独子户)参保缴费后,既享受相应档次的缴费补助,还享受县级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15元缴费补助;五保户、社会抚养对象,县级财政按照100元缴费档次标准全额代缴。二是提高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月7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计算,政府强有力的资金投入,促进了参保率的提升,参保率达96%。
  (四)一套制度严管理,走向规范化。一是实行包保责任。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村(社区)包保责任制,领导小组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重点调度后进村(社区),成员单位责任人定期到所联系的村(社区)进行督查。二是定期通报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反映工作动态,搭建交流平台,同时通报不足,形成各村(社区)竞相赶超的工作氛围,促进工作推进。三是开展奖惩考核。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目标“奖惩量化”考核,对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生存认证、制度保障、档案管理、统计信息、政策宣传等13项考核指标进行严格、细致的考核。三是规范内部程序。对业务操作的各环节,都确定了专人负责,各经办人之间实行业务交叉审核,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了业务流程和经办服务的规范化。四是健全档案数据。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将业务开展以来的所有档案资料进行了整理,把个人账户基本信息资料与基金财务帐进行核对,将业务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各种表册台帐种类明确,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便查。五是严格发放过程。由村民小组、村委会、镇逐级审核参保及待遇领取资格,并张榜公示,严把户口、年龄等关口,确保不错不漏。六是实施动态稽核。人大代表参与监督,采取年审与动态稽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新增对象和注销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意识根深蒂固。一方面,农民一直依赖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养老,农民多将自己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费用看作是一种未来将在养老上获得收益的投资。很多农民认为依靠子女养老是最佳的养老方式,在这种意识作用下,许多农民对于新型的养老方式持怀疑态度,不愿意接受,多数还是倾向传统的依靠子女养老、自己储蓄养老或是土地养老,他们只是将养老保险作为养老方式的补充。另一方面,很多群众将养老保险看成是政策优惠,而不是社会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相当一部分人对国家政策理解存在偏差,走入“福利政策”误区,认为只要是惠民政策,费用应由政府全部承担,观望等待、依靠救助和希望财政提高补贴的想法不同程度存在。
  (二)收缴保费存在隐患。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体制的原因,收缴保费首先由村民小组长从农户收取,小组长将收取的保费交给村级协办员,协办员再将保费存入基金账户,镇社保中心进行复核,这一过程手续复杂,资金流转时间过长,基金管理存在隐患。
  (三)转移衔接需要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如何衔接转换,还需深入研究、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探索出具体办法。此外,还有一些涉及养老的制度和政策,例如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社会优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也要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过程中做好衔接工作,以提高社会养老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四)参保档次选择普遍较低。从缴费档次上看,全镇选择100元档次的占95.6%,选择200元档次的占3.2%,选择300元档次的占0.42%,选择400元档次的占0.02%,选择500元档次的占0.75%,选择1000元档次的2占0.01%,其他档次没有人选择。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愿意缴100元档的最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农户算“经济帐”的结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中央省财政为参保居民提供75元的基础养老金,领取基础养老金的条件只需要农民参保,与其参保档次的选择并不相关。例如:他选择100元档次缴费15年共计1500元,60岁后一年就拿到900元,1年半就可以收回缴费成本。因此部分居民参保主要目的是为了领取75元的基础养老金,个人积累部分与缴费多少相关,农民普遍认为与个人储蓄无异,所以农民认为选择最低缴费档次才不吃亏。
  (五)年轻农民参保意愿偏低。全镇参保人员中18—30岁的占9%,31—40岁的占23.4%;41—50岁的占28.4%,51—60岁的占15.6%,60以上占23.6%。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存在着“中老年人积极参保,青年人无意识参保”的尴尬局面,青年参保率极低,参保年龄老龄化,参保对象呈现倒金字塔结构,老龄化严重,缴费者越来越少,然而待遇享受人员越来越多,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
  (六)基层经办力量薄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面对迅速增加的业务量,经办面临比较大的压力。人员方面,镇社保中心经办人员与受益人数的人头比达1:10774,参照国内1:5000的基准人头比,工作人员与参保人数之比失衡,导致1名工作人员往往要负责几项工作。村(社区)协办员队伍存在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电脑操作技能弱、待遇较低等问题,一线工作队伍力量的薄弱,直接影响了业务经办质量。档案方面,由于人手紧张,工作人员忙于业务经办,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经费保障方面,新农保运行成本高,每年为扩面工作层层召开动员会,印制大量的宣传材料,镇、村(社区)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催款,由于农村居住分散,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金融网点服务不尽人意,只有集镇才有金融网点,最远的村组到集镇有40公里,领取养老金不太方便。
  四、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引导,转变农村养老观念。一是多形式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宣传标语、开辟专栏、现身说法等形式,把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实惠宣传到户、到人。宣传资料、标语、口号,在文字上要简单明了、通俗易懂,让老百姓一看就懂、一听就明,尽量少用专业术语和生僻词汇。提供案例让每位农民充分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新变化,缴费方式、计发办法,不只关注农民的参保率,更要让农民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点。二是宣传活动要有针对性。对于45岁以上不足60岁的这一群体,面临赡养老人、子女上学结婚等多重压力,要帮助他们算清长远账,如果不及时参保,到60周岁时将享受不到基础养老金。对于45岁以下的中青年,要积极引导他们趁着年轻有能力,早参保、多缴费,将来才能多受益,既让自己晚年生活有保障,又可以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三是重视农村养儿防老观念的转变。子女养老是我国农民主要的养老方式,加强社会养老的宣传力度,强调社会养老对于子女养老的补充辅助作用,逐渐转变农民传统观念,培养养老风险意识,逐渐弱化子女养老在农村养老的地位,确保农民尽快做好接受其他养老方式的心理和物质准备。
  (二)理解政策难点,增强农民参保意识。一是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到底有多少。应该制作一张个人账户存储额计算表,使参保农民明白自己缴费在1年、2年、3年等多年后利息存储总额所得。二是139是什么意思。在宣传新政策时,让群众知道, 139是指60岁以后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平均为139个月。三是做好重点人群的解释。跟一些较为年轻的农民(18到30岁)做好解释工作,所谓农民参保15年达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并不是说只能缴费15年,而是可以超过15年缴费。此外,个人缴费同样有政府补贴,个人账户依旧可以累积,这样,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越高,个人账户经费越多,年满60周岁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三)强化制度建设,方便群众转移衔接。一是完善相关制度衔接。加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移民搬迁后期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五保供养、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在制度衔接时,应确保衔接的方便,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要注意衔接的公平性,衔接中不应出现转换保障的不公平现象,应尽可能地遵从参保人的意愿、满足参保人的要求。二是完善信息系统的衔接。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纳入社会保障整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系统化管理,使经办更方便快捷、准确率更高,使重复参保、重复开户、重复领取待遇等情况能在信息系统中很快很准确查别,有效避免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确保相关统计数据准确。
  (四)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一是提高防范意识。要牢固树立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自觉执行各项基金法规政策,将基金监管始终贯穿“收、支、管”的全过程。二是健全监管制度。要严格按照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对基金筹集、上缴、预算、划拨、发放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监督检查,按照“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的要求,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多头参保、套取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保险基金全额、公平、有效地用在参保群众身上。三是实行阳光操作。按年对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所辖区域内的参保人员缴费及待遇领取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监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业务经业要求,及时审核、上报符合领取待遇条件人员相关信息材料,准确掌握已领取待遇人员的生存状况,确保养老金发放无遗漏、无冒领。
  (五)改善经办条件,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一是充实队伍。加强镇经办人员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社保中心专职业务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村级协办员培训,每年开展业务培训,传达新政策、新要求,学习内容要向村级网络管理的方向发展,使服务能力再上一个层次。二是保障工作经费。应结合自身财力情况,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以保证其业务正常开展。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参保人员档案,参保人的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养老金支付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信息、转移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要记录准确全面。确保参保人填制的纸质原始档案信息准确、齐备,重要数据和信息要全部留存,并与计算机管理系统保持一致。要设立档案室,建立完善的制度,配备档案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档案的有关要求,根据业务办理的需要,对各种档案进行合理分类,按规定建宗立卷。四是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水平。要增加金融服务网点,改善服务质量,方便群众领取养老金。要发挥银行具备的信息资源,搞好数据比对,把好最后一道关,借助银行的分支管理和实账管理特点,实现“钱在银行走,数在网上流”,以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逐步推行社会保障卡,实现参保人缴纳保费、领取待遇和查询信息一卡通,从而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五是树立廉洁经办新形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打好教育“预防针”,提高拒腐“免疫力”,防止业务“出问题”,保证经办人员在利益和金钱面前严守原则,勤政廉洁。六是实现信息共享。除了发挥村级代办员的作用,每月定时上报领取人员的死亡情况外,还要借用派出所的户籍注销和迁移信息来协助服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作为认定领取资格和进行死亡注销的辅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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