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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朝峰到麒麟区人民检察院调研

更新时间:2017-12-20 来源:麒麟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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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3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朝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朱春丽,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负责人张维婷一行3人到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指导工作,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卫国,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敬东、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员顾华斌,麒麟区委副书记饶丹,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赵卫东陪同调研。麒麟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梅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强化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做好控告申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以及麒麟区检察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作了专题汇报。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岗位特点并围绕相关工作进行交流发言,罗朝峰副检察长、朱春丽主任、张维婷处长均详细解答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就如何深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及相关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罗朝峰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麒麟区检察院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深入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即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二是要充分认识今后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反贪、反渎、预防整体转隶,检察工作重心要由原来的“侦查权、批捕权、公诉权、检察监督权”转变为“公诉权、批捕权和检察监督权”三权为主;三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形势,积极探索,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四是建立健全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推动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五是紧密结合检务管理、案件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需求,积极以信息化推进检察管理科学化,节约诉讼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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