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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推行院领导带班、外出报告制凸显五大优势

更新时间:2015-06-02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 唐正良 黄双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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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富源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效解决作风问题的制度措施,其中推行的《院领导带班、外出报告制》收效尤为明显,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措施得力,领导切实起到表率示范作用。根据该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班子成员外出报备制度,该制度规定,党组成员外出需向院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做好登记,每周对院领导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一方面让领导言行以听得见、看得着的方式展现在全院干警眼前,让领导的表率示范作用得到切实发挥;另一方面也让干警理解领导的工作压力,严格要求自己,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二是统筹安排,部署全面工作。通过该制度的实施,院长可以及时掌握班子成员的工作及活动情况,妥善安排好统筹协调好全院各项工作,确保了全院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提升法院自身审判管理质效。
  三是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团结协作。通过该制度的实施,使得班子成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院领导之间对全院工作有了明确的指针,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得到加强,领导之间、部门之间可以达到信息畅通、工作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良好状态。在全院范围内有利于形成团结高效型领导班子,有利于形成一支强有力的审判执行队伍;
  四是有效处置应对突发事件。一把手负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每天由一名院领导带一名中层干部值班,检查值班法警、诉讼服务大厅人员以及其它干警是否在岗和着装情况,值班人员需要每天填报值班情况,并负责该周纪律作风督察、立案登记制督导、信访案件等的牵头处理,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应对上报。
  五是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激发了干警的工作动力。形成了领导示范、工作协调配合、班子团结、干警努力有为的工作氛围,有效解决了干警的庸、懒、散、拖等现象,逐步消解长期存在的“六难三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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