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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人大精心“搭台”法院真情“唱戏”

更新时间:2017-12-20 来源: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区鸿雁 唐正良 作者: 区鸿雁 唐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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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处贫困又偏远的山区,在交通不甚便捷的条件下,还能打造出这样的特色法庭,很不简单、很不容易。”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到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调研,对富源法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 
 
  常委会关注司改“拴心留人”
 
  “35名入额法官年人均办案为130件左右,这在全国、在云南处于什么水平?”
  “这个数字,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处于中下水平,与云南省其他地区相比处于中上水平。”
   “司法改革后,法院系统收归省级统管后,人财物保障如何?与之前相比整体保障水平如何?”
  “司改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工作模式正式建立,但在改革过程中以“1+1+1”模式的审判团队组建,面临着法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严重不足、司法行政工作与法官办案量要求之间的矛盾等问题,亟需进一步理顺。” 
  这是富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中祥在今年5月17日的法院司改专题调研会上与富源法院院长李祖发的一段对话。 
  司改伊始,法院干警思想稳定、鲜有辞职,而在法官工资增加、绩效考核力度加大等司改红利“尘埃落定”后反而人心浮动?面对全国多数地方出现的法官辞职潮,富源的情况怎么样,赵中祥要求与会者坦诚直言,不回避、不看脸色。
  这些都是司改后“拴心留人”的大问题,不能拖,不要等,要马上办。专题调研尚未结束,赵中祥就安排人员把问题和困难当场梳理,明确提出在下次县人大常委会上,和财政、编办等部门共同沟通,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  
当天座谈会结束,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江云、法工委主任陆利永等人当即奔赴辖区黄泥河、富村、营上三个法庭分别调研,找准问题,寻求解决方案。 
  监督为炉“炼真金”,评议为鉴“验成色”。近年来,富源人大常委会把对法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机结合,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监督有效对接,采取每年确定审议法院至少一个专项工作的方式,先后审议了执行、民事、刑事审判等工作,今年除重点调研司改后“拴心留人”同时,还决定专项审议派出人民法庭的基层基础建设及保障工作。
 每次专题评议或调研,富源县人大常委会都采取初评动员、发放问卷、座谈、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县直机关、乡村(居)委会走访、征求意见建议,目的就是切实为法院解决存在问题,扎实推进工作。 
人大代表体验乡村执行 
   为期3个月的“迅雷行动”结案355件,其中2016年12月31日之前未结的164件旧存案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1500余万元。 期间,核实财产报告令420份,冻结资金140笔,查找被执行人160余人,拘留24案24人,移送拒执罪3案3人。
  “这组不起眼的数字背后,执行干警付出了艰辛的工作。”云南省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原富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涛,在听取法院执行工作专题汇报后,感慨地说。
那天节令是小雪,寒气逼人浓雾弥漫。当天早上8时,耿通飞法官执行组在法院机关集结后,开启乡村执行的一天… 
  执行组前往富源县大河镇,对一起机动车责任事故案开展强制执行。因山路泥泞、崎岖,快到被执行人家时,越野车不得不停下来,执行人员只得步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 
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步行20多分钟的山路,执行干警几经周折才找到被执行人何某。耿通飞经过反复说劝,何某仍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判决。法官遂依法将其带到法院。当天下午2点30分,经过法官接着做思想工作,何某的家人履行了给付案款13034元。
  “对肖某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查询无果,几次上门也没有找到本人。打电话,他的态度十分恶劣,还辱骂法官、口出狂言。”车辆行驶中,耿通飞介绍了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肖某的情况。最后,通过肖某熟人多方打听,总算摸清了肖某的行动轨迹… …
  当天下午3时,为防肖某闻讯躲避,执行组将警车停放至隐蔽处,悄然进村寻找肖某。然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查找,还是没有找到肖某。 
  下一站,也是楼空。耿通飞说像这样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对于执行人员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
  “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解决执行难问题”活动中,富源法院全力开展阳光执行活动,重大、疑难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还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和申请人见证执行,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群众认知度,促进工作的规范化。 
打造“本土”法文化 
  为生活琐事,90后的晓丽和晓斌闹到法庭,要求离婚。 
  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在庭审中闹得不可开交,承办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为了让双方在舒缓的情境中和解,法官把两人带进法庭后院的“和谐亭”,拉家常中讲起古代的《白头吟》典故,最终晓斌主动接过晓丽手中的孩子,夫妻二人笑着离开了法庭。
  面对打工潮带来的离婚案件上升趋势,法庭配备经验丰富的法官,注重在思想、观念上对当事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从兼顾个人利益和农村秩序稳定的高度出发,妥善处理此类案件。法庭接到当事人离婚诉状后,法官们都会先请当事人到法文化广场“看图说话”。一番下来,多数当事人对自身的行为都会进行重新审视。 
  营上法庭的后院,矗立着一块镌刻着“公正无私、法令至行”8个大字景观石。
  景观石后是层次分明、主题突出的法文化广场,“法”文化景石、浮雕景墙、景观亭廊等,还有榕树下的法庭。
  文化广场的右上角有一亭,名为“和谐亭”。
  现在,法庭文化广场已经成为当地宪法宣誓或传统道德主题活动场所。
  “在人少案多大背景下,如何丰富法文化载体,为有效解决诉讼、调解、执行等难题,发挥法院凝心聚力和法官主观能动性,也为市民提供一个沐浴法的光辉,感受司法温度的场所。”李祖发说,建设这个开放式的法文化广场,吸收了很多人大代表的建议。
  张学群饶有兴致地说:“文化广场中,浮雕景墙上的和谐小故事很好,作为庭前调解的一个重要环节,让当事人在这里看一看、想一想,有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   
  面对带有水族文化特色的诉讼服务站、数字化法庭、诉调对接室、视频会议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官读书室等便民设施,张学群欣慰地表示,法庭不仅是文化法庭,还是现代化法庭,信息化建设更没有落后。 
  人大精心“搭台”,法院真情“唱戏”。富源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化、法文化、陪审和司法改革等工作实现了“蝶变”。11月15日上午,云南省高院院长张学群到富源调研后,对该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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