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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大注重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监督

更新时间:2017-07-05 来源:师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秦桂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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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年来,师宗县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作出决议、询问和质询、工作评议、提出议案等方式,注重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进行监督,使师宗现在的自然生态环境呈现出天蓝、山青、水秀、杜鹃红的景象。
  首先是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出决议。早在1987年8月21日,师宗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就作出了《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的决议》,《决议》中指出:“积极开展全民植树造林活动,各区、乡、村都要有造林基地,要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保持自然生态平衡。”自起县直机关单位的造林基地确定在贯冲坡,坚持长期植树,带动群众育林。二是作出划定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决议,2000年县人民政府规划,将南丹山、丁累大箐、岩峰峡,菌子山,翠云山三大片区划定为县级自然保护区,并提请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作出了《师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划定县级自然保护区和制定<管理办法>的决议》,按照上述决议,经过多年的保护和建设,岩峰峡更名为凤凰谷,已晋升为国家4A级风景区,万亩天然杜鹃园菌子山列为省级风景区,翠云山于2003年12月8日列为云南省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
  依法进行询问、质询和评议环境保护工作。2012年5月28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询问。2015年5月22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县城周边天然林和水源地保护工作首次进行质询。同年7月7日,组织48名县人大代表评议了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的工作,代表们肯定了县人民政府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争取环境保护项目,开展生态建设,劝退5个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项目等方面的成绩。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要强化环境综合监管;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4条建议。县人民政府进行逐条落实,并在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回报整改效果。
  提出议案。2009年1月至2016年3月,在县第十五届至十六届历次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议案共5件。敖菲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县城周边地区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的议案》,马锦峰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在雄壁矿区构建环境保护和长效机制的议案》,梁智林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对金马河进行综合治理的议案》,宋文光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在矣腊工业园区周边建设减污防护的议案》,郭振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秃杉箐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代表的议案分别组成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议案办理小组,制定措施,重在落实。
  例如:宋文光等10名代表2015年1月12日至15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在矣腊工业园区周边建设减污防护林的议案》,因为2008年选址在矣腊村东北建的昆钢焦化厂,其烟雾、灰尘、污水等对矣腊、竹基、六丘等行政村污染严重。根据此议案,县人民政府于6月1日启动矣腊工业园区防护林建设方案,规划造林面积3600亩,其中宜林荒山950亩,非基本农田退耕还林2650亩,至9月中旬已整合资金528万元。其中,林业项目资金468万元,昆钢焦化厂出资50万元,县工业园区委员会出资10万元,至2015年冬圆满完成3600亩的造林任务。
  再如:郭振等12名代表2016年3月2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强秃杉箐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议案》。秃杉箐位于高良壮苗瑶族乡与丘北县交界处,海拔2030.5米,茫茫4.8万亩林海,是师宗县最大的一片原始森林。林中清泉常流,是高良乡主要饮用水源头,林中有秃杉、古茶树、三尖杉、西南桦、榉木等树种,有野弥猴、白腹锦鸡等野生动物。根据此件议案,县政府及时制定了《师宗县加强秃杉箐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扶贫攻坚工作将秃杉箐林区内的小羊街村和瑶人沟村建设为美丽宜居山村,培育秃杉箐生态旅游景区。在2016年内已建成防火瞭望台一座,自2016年起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万元秃杉箐原始森林管护专项经费和10万元野生动物食物投放经费。
  由于历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注重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监督,县政府依法接受人大的监督与支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县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至2016年底全县人工造林累计196514公顷,封山育林累计147360公顷,退耕还林累计8.1万亩,全县有林面积171311.4公顷,森林林覆盖率达53.8%,师宗生态环境日趋平衡,曾在2010年12月20日就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第五批省级园林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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