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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着眼“四个小”抓实人民调解工作

更新时间:2017-07-20 来源:会泽县司法局 作者: 谢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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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泽县以建设平安会泽、法治会泽为目标,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眼“四个小”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抓基础,强组织,选齐配好每一个小的调解委员会。每一个小的调解委员会是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石,建好每一个小的基石,是全县调处网络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根本保障。纵向上,完善县、乡调委会的同时,选齐配强全县379个村调委会调解员1373名。横向上,按照“党政统一领导、综治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总体思路,建立完善综治、司法、法院、公安、民政、财政、土地、城建、卫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同时,积极稳妥地发展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县级医患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交通事故等调解组织。
  二是抓队伍,强素质,开展好每一次小的培训。调解员队伍的能力关系着调解工作的质量,通过开展好每一次小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全县23个乡(镇、街道)每季度开展1次综治员、人民调解员集中交流培训,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数不等,每一场次参加人数规模小,在10至40人之间,便于组织,培训以调解技巧、调解文书制作、典型案例分析、工作纪律等为内容,并就各村(社)在实际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棘手矛盾,聚集体的智慧做研究交流。2017年上半年,投入资金4.54万元,共培训46场次,9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三是抓考核,强效能,发挥好每一小笔资金的作用。调解工作苦,调解工作累,调解工作发展存在不平衡现象,为提高广大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做好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一笔笔小的补助,花“小”钱完善个案补贴制度,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考核兑现工作。对村(社)、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调解成功一件简易纠纷双方当事人签字达成协议补助10元,调解成功一件一般纠纷达成书面协议补助20元,调解成功一件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卷宗齐全补助100元。同时,对县、乡、村没有出现越级上访的情况实行“以奖代补”。2017年,兑现了2016年该项资金38.096万元。
  四是抓苗头,抢时机,促进每一件小的矛盾纠纷的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对矛盾纠纷抓小、抓早、抓苗头。定期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动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发现一起介入一起,排查出一起调处一起,不耽搁、不延误、不积压。
  2017年上半年,全县各级调委会共组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184件,调解成功3125件,调解成功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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