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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组织人大代表视察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等方面情况

更新时间:2017-10-30 来源: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高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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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陆良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视察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农业特色产业培育和农业转型升级情况。
  上午,市县人大代表先后到大莫古镇和芳华镇视察了陆航现代农业种植项目、挖宝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认真查看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下午,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就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农业特色产业培育和农业转型升级情况的介绍。
  听取介绍后,与会人大代表先后发言,认为陆良县农业专业合作社正逐渐从粗放向规范转变,农业龙头企业及新型主体带动作用愈发明显,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生态环保安全监管体制逐步健全,农业部门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但全县农业发展仍存在多而不精、特而不优、大而不强、产业链延伸缓慢等问题。
  代表们纷纷建议,要立足陆良作为“农业大县”的实际,树立大农业思想,抓住“建设现代农业”这条总线,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培育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使陆良农业朝着生态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真正将陆良建成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一是要强化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优质稻、马铃薯、制种玉米、畜牧、蚕桑、蔬菜、水果等传统优势产业,围绕生态绿色安全农业发展构筑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名特优、高精尖的农产品。二是要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部门资源和优势打造良好的农业发展环境,抓住陆良被列为全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全省农业产业园示范县等机遇,重点谋划包装一批农业产业化项目,强化招商引资,建设科技含量高、抗风险能力强的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打牢农业发展的基础。三是要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和作用,主导带动现有优势农业产业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与二产、三产的融合发展,以市场为导向,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改变农村原有“分散式”经营方式,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让农产品由“量”到“质”转变。政府要在农业龙头企业的引进培育扶持上研究更加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要做好农业产业规划,确保规划符合我县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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