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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信访工作情况通报

更新时间:2010-07-15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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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上半年,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的指导下,市人大办公室信访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就地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认真地处理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现将上半年的信访工作情况综述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受理情况
    上半年,信访科共受理公民来信、来访255件。其中:来信105件,占 41 %;来访150件,229人(次),占 59 %。
    1、来信情况:受理初信95件,占 90 %;重信10件,占 10 %。其中:上级人大转办44件,督办并要求回报结果11件。
    2、来访情况:受理初访132件,184人(次),占88 %;重访18件,45人(次),占 12 %。要求督办并回报结果19件,占13%。
    3、网上信访:无。
    (二)办理情况 根据公民来信、来访的内容和诉求,按照信访案件的处理原则,信访科对255件信访件均分别作了处理。
    1、处理来信:转办102件,占91 %;督办11件,占9 %,现已回报11件。重信暂存6件。
    2、来访处理:对来访公民进行政策法律咨询132件,184人(次)。其中:转办来访材料131件,占 87 %;督办来访案件19件,占 12 %,经督办,现已回报办理情况15件,占79 %。
    二、信访类型及特点
    从来信来访案件的内容看,主要是:一是检举、控告有51件,占 20 %。此类案件主要是反映有的党政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个别领导以权谋私、违法滥纪、以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涉嫌违法等问题;二是求决类案件110件,占43 %。主要是反映当事人合法权益受侵害,没有得到及时依法保护的案件;三是申诉类案件94件,占 37 %。主要是一些反映行政、司法部门执法不公、错处错判等问题。
    从信访受理情况看,较为突出的是反映村委会换届选举问题的信访件较多;其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刑事化有所凸现。有的执法部门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不严格依法办事,违法介入民事经济纠纷,造成有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刑事化,践踏了法律尊严,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激化了社会的矛盾。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2010年下半年市人大信访工作的重点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二是努力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强化信访督办力度,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实效;三是认真完成常委会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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