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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更新时间:2017-11-22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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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下午,曲靖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举行新任命公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兴友主持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雪、李桂珍、董云昌、聂祖良、高阳、展宏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少文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仪式。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根据《曲靖市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试行)》的规定,举行本次宪法宣誓仪式。
  曲靖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上向通过任命的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李卫国,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马兴赞,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李祖发等人员颁发任命书后,李卫国手抚宪法领誓,带领新任命人员集体面朝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李卫国、马兴赞、李祖发还作了任职发言。
  朱兴友强调,各位新任命的同志要牢记誓词,履行承诺。一是要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二是要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发扬敢于担当、勇于开拓、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担负起自身的职责,扎实工作;三是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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