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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更新时间:2017-01-1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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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4日曲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通过)
 
  曲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朱兴友主任所作的《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在中共曲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陈豪书记赴曲靖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深化“狠抓落实年”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全省经济强市、对内对外开放的重要枢纽城市、特色生态文化旅游城市”三大定位,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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