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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法院: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民事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

更新时间:2017-07-26 来源: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 作者: 毕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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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提高民事审判质量,会泽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对会泽法院近年来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专项调查,并就会泽法院的专题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会泽法院高度重视,狠抓整改落实。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有效化解各类民事矛盾纠纷,为协调推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审议意见指出,县法院民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人少案多的矛盾日益突出,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等。为进一步促进民事审判工作开展,对县法院提出五个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益;二是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正确处理调判关系;三是进一步发挥社会调解资源优势,建立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为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会泽法院及时召开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党组专题会议和全院干警会议,深入研究探讨,抓好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及时抓好研究部署工作。组织全体干警全文学习《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会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和《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要求全体干警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调查,强化监督即支持观念。二是明确要求,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坚持调判结合,采取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手段,延伸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服务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审判管理机制,走出一条“判决少、调解高、质量好、信访少”的良性循环路子。三是规范调解,进一步正确处理调判关系。认真贯彻依法办案与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并重的原则,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紧紧围绕“案结事了”目标,正确处理好调解与裁判这两种审判方式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调解与裁判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四是坚持多元化解,进一步发挥社会调解资源优势。积极采取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手段,进一步完善“一调一网三员三专四平台”多元解纷模式,充分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社会调解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畅通多元纠纷解决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五是坚持严管厚爱,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对司法改革后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日常考核、评议、培养、选拔、激励等一系列工作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激发内生动力。六是注重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积极开展广泛宣传,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合作、配合工作,拓宽宣传领域,突破传统宣传模式。总结民事审判的经验与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民事审判工作的良好司法环境,推动民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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